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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讨债公司讲述呼和浩特一女子遭受家庭暴力,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24-07-18点击:36次 来源:绍兴讨债公司 官网:https://shaoxing.hflmwl.com/

对郭女士来说,自今年7月1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她而依法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来,这可能会是近两年来她感受到的最安全,最平静时光。


申请人郭某某与被申请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近日,因家庭琐事等,申请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申请人自称感情破裂且有谩骂殴打倾向,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法院并未准许双方离婚。

庭审后,被申请人刘某某在法院门口与申请人郭某某及其近亲属发生争执,且对申请人欲实施暴力,双方撕扯中申请人报案。后申请人郭某某为保障自身人身安全,依法向武川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报警记录、身体受伤照片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立即对原告提交的报警记录等证据进行了核查,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承办法官审查认为,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对申请人郭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郭某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法条解释:自2023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明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因此虽然法院并未准许申请人郭某某离婚诉求,但是并不影响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10日,法官向申请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动县妇联为申请人郭某某申请心理咨询,给予积极引导,必要时给予心理疏导,帮助她尽快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在向被申请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告知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同日,法官依法向申请人所在地派出所、妇女联合会以及社区送达了裁定书,对接并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共同为申请人郭某某的人身安全保驾护航。

绍兴讨债公司来源:武川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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